活著很好.
有音樂.
有文字.
為著喜歡的音樂和文字而活.
很好.
我活得很好.
每天禱告, 願所有人都活得很好很好.
你再看見我, 是我故意的.
那是我給你, 給他, 給自己的, 最後的信.
但你好像沒有去看, 因為怯懦.
以前, 我喜歡一個人, 追求自由, 無拘無束.
想法難以預料,創意不斷,好像很白痴很膚淺,卻不然.
他讓我愛上了自由, 找到快樂.
以前, 我還喜歡一個人, 日日夜夜陪伴著我,
會和我思考和討論有趣的問題,不覺得我奇怪,不介意我像男孩子一樣大敕敕.
他讓我愛上自己, 尤其是我從來不喜歡的名字.
後來, 我又喜歡上一個人, 他像發亮的星星,
我很想接近他但時地人都不合適.
他讓我愛上女孩子這個身份, 在我從不喜歡自己生為女孩子的21年後.
但最近, 我終於發現:
其實我只是喜歡星星,
並不想把他們拴在身邊.
因為, 他們在我的身邊不會發亮,
而不發亮的星星我並不喜歡.
我只想好好守護他們,
佈滿天空的不同顏色與亮光的星星.
我只想好好守護他們,
讓他們繼續追求令他們閃閃發亮的理想.
我喜歡很多人,
我可以為很多人做很多事.
我絕對要守護這些我喜歡的光芒.
而在努力當守護者的時候,
原來我也變成了,
我喜歡的星星.
當我找到,
那個即使不發光,黯淡甚至發黑,
但仍願意讓我觸碰的人時.
我會抱起他,
像抱起那個被我關在黑盒中的孩子,
然後唱一首歌,
為他.
我看見許久以前你說過:
不希望回憶,
因為想起我這個人令你很傷感.
就因為不想讓你傷感,
我留下了文字.
讓我們活得比以前更好吧.
寫在最後,走向前面.
神衪不讓我和你們任何一個在一起,
是因為你們真的不適合我吧?
無論多喜歡多不忍割捨多想留住.
而神想我勇敢面對, 不要像以前,
只會逃避, 甚至由著任性去傷害別人.
這次, 我沒有因為怯懦或煩怒而逃跑,
我要面對.
放下包袱, 然後起跑.
這樣的我啊, 還是那個讓你們喜歡上的我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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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三年來, 我變得軟弱了.
時間果然會讓人忘記一些事情, 甚至自己.
所以, 我要把那個值得讓人喜歡的我,
找回來.
也許, 我們真的有緣無份.
如果讓時空錯開對彼此都是最好,
就讓它錯開吧.
有時我會想像如果你夠勇敢,
也許我可以放得下,
我心裡那個遙遠的人.
但是, 只有想像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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